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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宣贯

发布时间:2022-01-16 21:03:57

1、《国家监察委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自2018年8月24日起施行后为什么到现在各地监察委没有贯彻落实

各地监察委是否落实或落实到何种程度只要监察机关知道,局外人是无法知悉的。
《国家监察委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
第二条 特约监察员是国家监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请,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的公信人士。

特约监察员主要从全国人大代表中优选聘请,也可以从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媒体和文艺工作者,以及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中优选聘请。
第六条 特约监察员的聘请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特约监察员推荐人选,并征得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
(二)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特约监察员推荐人选进行考察;
(三)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考察情况进行研究,确定聘请特约监察员人选;
(四)聘请人选名单及意见抄送特约监察员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并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组织部备案;
(五)召开聘请会议,颁发聘书,向社会公布特约监察员名单。

2、浅谈如何做好乡镇宣传工作————孙国武

浅谈如何做好乡镇宣传工作布尔津县窝依莫克乡党委委员 宣传干事 孙国武乡镇思想宣传工作是一项重要且有一定难度的工作,它关系到能否在基层群众中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等重大问题。 一、乡镇宣传工作的现状(一)宣传工作的社会认同度越来越高。一是必要性加强。干群普遍认为,物质需要上去了,公民对精神需求更为迫切,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很有必要。二是期待性迫切。乡镇干部群众普遍期待有关党的方针政策、人民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等方面的宣传报道能够及时深入,并创造出更多符合广大人民群众需求的精神文化产品。三是要求性增加。实施阳光政府、政务公开、开设热线电话、主要领导接待日等,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政治参与意识越来越强烈,对乡镇宣传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基层群众的思想发生了积极变化。一是基层干群的政治素质提高、理想信念坚定。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信心,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景充满希望,有相当一部分群众经常关注国家时事政治。二是宣传工作队伍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好。对从事的宣传工作充满热爱,认为这是一项充实自我,快乐别人的工作,有较大的成就感、光荣感、责任感,对宣传工作在当前社会发挥的作用有正确认识。二、存在的问题(一)群众的思想认识存有偏差。一是基层文化活动少,文化设施不全,精神生活匮乏。二是村广播室、活动室名存实亡。虽然有图书室,但图书室里缺乏实用性图书,村民也难得来光顾。农民自发有组织性的文化活动少,文化设施、设备落后,导致农民精神空虚,除了忙农活干家务,就是看电视等。(二)基层干部在认识上仍存在差距。一是认识上有偏差。部分基层干部对宣传工作在新形势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观念落后,与群众需求不适应,不协调,不匹配。二是重视程度不够。经济指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任务都是硬性的,奖惩措施十分严明,而宣传工作则弹性很大,没有一定的法律、政策、硬性指标保障。三是重利益,要现实。没有一定的载体和手段,直接见不到经济效益。(三)乡镇宣传工作队伍需要加强。乡镇宣传工作队伍存在着后继人才不足以及现有人员素质和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现象。一是“半路出家”的多,新闻专业科班出身的少。二是兼职的多,专职的少。基层的宣传干部绝大部分兼职其他事务。三是一般人才多,专业人才少。在现有人才中,从事理论宣讲、艺术创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相对较少。(四)乡镇宣传方式亟待改观。一是针对性不强。针对群众的宣传方式、方法手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变化。二是组织群众集会的时间少。基层干部的嘴、基层干部的会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群众平时除了看电视外,接受宣传教育的机会和形式较少,亟盼形式多样的集会、交心谈心、拉家常了解信息、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文化活动进村入户,丰富群众生活,有效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三、做好乡镇宣传工作的几点建议乡镇宣传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立足乡镇基本情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途径,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把硬建设宣传好,把软建设宣传到位,使之入脑入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使乡镇宣传工作更具时代性,更有特色。(一)不断完善改进运行机制。一是建立领导目标责任机制。明确分管领导的职责,把乡镇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领导干部抓宣传工作的情况纳入年度考评。二是落实培训机制。对现有宣传部门的人员,要集中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分期、分批、分层次重点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做好乡镇宣传工作的素质和能力。(二)不断探索乡镇宣传工作的新路子。不断创新载体,增强宣传工作的实效性。要将新乡镇建设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突出宣传在社会主义新乡镇建设中发挥的典型示范作用,和谐新乡镇建设中取得的成就。重点宣传在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回头看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基层干部为群众办实事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三)加快文化阵地建设步伐。一是整合资源组建乡业余文艺演出队伍,确保文艺演出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快乡文化大院建设投入力度。加大资金保障力度,购置必要的器材、服装等,全面推进乡文化大院建设进程。(四)不断优化宣传工作队伍。一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战线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要拓宽视野,扩大民主,对政治上清醒坚定、熟悉宣传工作、富有改革创新精神的优秀干部做好推荐、选拔工作,积极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二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三要不断加强宣传工作战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县宣传工作战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积极投身于乡镇宣传工作之中。 (五)要强化学习,提升做好宣传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做好乡镇思想宣传工作,宣传队伍的能力和水平至关重要,只有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和各类法律、法规,掌握相关政策,才能准确把握时局动态,提升自身的政治敏锐性和时局判断分析能力,也才能对本乡镇工作及时准确有效的总结并予以宣传。 (六)要解放思想,创新观念。观念创新的程度决定宣传思想工作创新的力度。

3、如何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

一、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事业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是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实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合作期满,应返回原单位,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进行权益分配等内容。
二、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是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利用时间,挖掘创新潜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自愿流动到兼职单位工作,或者在职创办企业期间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应该同时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单位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和在职创办企业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事业单位应当与专业技术人员约定兼职期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创业项目涉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
三、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简称离岗创业),是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人才流动性,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创新创业活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科技创新成果快速实现产业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医疗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确定,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创业企业或所工作企业应当依法为离岗创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离岗创业人员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离岗创业期间非因工死亡的,执行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抚恤金和丧葬费规定。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等,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创业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不占原单位考核优秀比例。离岗创业期间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事业单位对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空出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聘用急需人才。离岗创业人员返回的,如无相应岗位空缺,可暂时突破岗位总量聘用,并逐步消化。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本人提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单位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提出提前返回的,可以提前返回原单位。离岗创业期满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返回的,原单位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对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按规定享受国家创业有关扶持政策。事业单位与离岗创业人员应当订立离岗协议,约定离岗事项、离岗期限、基本待遇、保密、成果归属等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离岗创业项目涉及原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收益分配等内容。
四、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
在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是促进事业单位全面参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优势,加快推动科技创新。
事业单位可根据创新工作需要设置开展科技项目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岗位(简称“创新岗位”),并按规定调整岗位设置方案。通过调整岗位设置难以满足创新工作需求的,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创新岗位人选可以通过内部竞聘上岗或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产生,任职条件要求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符的科技研发、科技创新、科技成果推广能力和水平。事业单位根据创新工作实际,可探索在创新岗位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便于工作人员合理安排利用时间开展创新工作。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应当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创新岗位工作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取得的技术项目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成果,应当作为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事业单位应当与创新岗位工作人员订立或者变更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内容应当符合创新工作实际,明确合同期限、岗位职责要求、岗位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知识产权保护等条款。
事业单位可以设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海外高水平创新人才兼职。事业单位设置流动岗位,可按规定申请调整工资总额,用于发放流动岗位人员工作报酬。流动岗位人员通过公开招聘、人才项目引进等方式被事业单位正式聘用的,其在流动岗位工作业绩可以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事业单位应当与流动岗位人员订立协议,明确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要求、工作条件、工作报酬、保密、成果归属等内容。
五、组织实施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到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创新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细化相关政策,研究具体措施,做到真正切实管用;要加强组织实施,指导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落实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要搞好跟踪服务,切实解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中的实际困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投身创新发展实践提供人事政策保障。同时,要通过完善聘用合同管理、强化考核等办法,加强规范管理;指导事业单位按规定定期将离岗创业人员情况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并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要及时研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问题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告。

4、邮政案件防控及内控制度宣贯类容有哪些

邮政银行额贷款须抵押商户高额度10万元需要两担保1、家公务员2、企市业单位式员工三户联保三商户互相担保贷款每户贷10万元手续简单手续齐全35放款期限10万元总利息八千左右要买房知道二手房新房二手房贷款打79折手续简单快捷项抵押程需要周房产局事呵呵房产局认识提速贷高低与利息关

5、反诈宣讲员被骗18万,如何避免上当受骗?

想要防止上当受骗就要先对骗术有一定的了解,我先简单介绍一下近几年就算已经被揭露过但还是有源源不断的人上当的骗术,再介绍面对大多数骗术都有用的处理方法,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首当其冲的,就是明明被辟谣过无数次,却偏偏还有人信的“刷单”。骗子往往会出现在各种社交网站,以兼职的名义诱骗,基础的骗子是说:刷多少返代付百分之十,刷的越高返的越多,然后要求你去各种购买网站浏览商品,收藏,然后将款付到他的二维码里面,再说你的操作不对,钱被冻结,要支付多少解封,一点点榨干你的财产。

中级的会先给你几单让你尝尝甜头,然后再实施初级骗子操作,这时因为有前面成功的案例在,很多人会觉得真的是自己的操作不当。骗子更容易骗钱。

高级的就比较厉害了,他们会仿写一个类似其他购物网站的网站,当你按照他的要求付款后,他会返钱,然后再给你一个“连环单”说要一口气连刷十单才能返钱,不过,这十单的价格,可能就需要几十万了。

同样骗人比较多的还有“短视频点赞员”,“快递填单员”这个都是先要求你去各个社交软件群转发他们的宣传语,然后等彻底过了撤回时间后截图发个所谓“客服”,客服就会给你两个选择,一继续宣传多少个群,免费入职,二支付一定金额入职有手机/电脑或其他贵重物品,如果选一,等你宣传完客服会删掉你,选二客服一般会在你支付成功后将你拉到一个全是托的群里,并说这是基础群没什么任务,多交钱进入中级、高级群,任务多,钱也多,等你交完钱就彻底拉黑你。

还有一种奇怪的信用卡提额诈骗,这种是谎称可以为你提高额度,等你动心,他们会让你填表,说是审查资质,实际是窃取你的身份信息。等你填完上交,他们会告诉你,信誉不足,需要刷流水,要求你将钱汇入指定软件,汇入成功后,他们会告诉你,超时/操作失败/流水不够。总之就是要你继续汇款,至于什么时候停?那就看你什么时候识破他们的骗术了。

除此之外还有中奖/汇款汇错了的骗局。这是因为有些转账可以二十四小时撤回,如果对方这么汇钱给你,再打电话告诉你:“不好意思,我钱打错了”,可怜巴巴带着哭腔求你将钱打回去,而你一看银行卡真的有钱,就汇款回去的话,人家收到你的汇款就将钱撤回了,而你不明不白的被骗。

其实还有一种骗术是网购退货诈骗,谎称你购买的东西质量不行,对面给你理赔,然后要求你打开备用金,说备用金就是赔给你的钱,希望你取出,等你取出后,人家说,我赔给你200,你取出500这是你操作失误,需要把钱打回去,等你打了人家又会说你操作不合格要求你再次打钱解封。

不过这些骗术还是很好应对的,当碰到兼职、理赔等请相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骗陷阱。如果对方说转账,希望你还给他,请报警,一切交给警察处理,相信警察的判断,还有什么信用卡提额,别信就对了,只要管住自己占小便宜的心,万事相信警察,就可以最大限度避免被骗。

6、用人单位以违反员工守则中兼职经营为由,像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不违法。既然员工守则已经明确有规定了,而且也符合《合同法》,那解除合同当然不违法。
但有一种情况,身兼两职是可行的。就是在八小时工作时间之外,且从事的是与本职工作没有多大牵连的工作(指的是你的本职工作带有需要保密性质的),如果你是在业余时间兼职,公司以这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违法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诉。

7、兼职送外卖6天仅挣48元,投诉后“美团专送”补发薪酬,如何看待此事?

送外卖六天却只挣了48元,经过投诉后补发薪酬,这名外卖员究竟经历了什么?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人们生活也越来越便利,吃穿住行等各方面都可以通过网络解决。吃饭我们有美团,饿了吗,穿衣有淘宝,住宿有携程,出行有滴滴。可以说一部手机在手,日子过好不愁。外卖已经成了很多人吃饭的不二选择,很多上班族中午的时候没有时间,或者说没有条件做饭,只能选择外卖。现在外卖发展的也越来越完善,外卖平台上的食物饭菜也都非常物美价廉。因为有了需求,所以产生相关劳动力。人们对外卖的大量需求使得外卖小哥群体不断扩大。送外卖其实是挺赚钱的,只不过非常辛苦,如果你不怕吃苦的话,每个月也会有丰厚的收入。有些大学生也会在假期的时候选择兼职送外卖。最近就有一个大学生兼职送外卖,六天送了80单,但是他才挣了48.39元。在他看到这个收入以后非常惊讶,因为当时说好的工资是一件4~5元。在入职之前,他需要办理健康证还要自己租车,这些费用就已经花了好几百。当他和公司联系时,公司去只是解释扣除的保险等费用。无奈之下,这名大学生只得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之后美团专送给这位同学补发了320元的薪酬。负责人表示兼职需要做到至少一个月才可以享受免费提供衣服和车。这名同学因为社区疫情管控的原因,所以才只干了六天。在经过协商以后,这名同学的剩余工资被返回了。不过他还是觉得非常不满意,因为如果不是被投诉的话,他的权益就会这样被白白侵害了。我认为这件事情两方都有责任,即使这名同学,只干了六天是有理由的,但他的这种短期工行为会对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不过美团专送这种侵害别人权益的行为更加不妥

8、如何规范科研人员兼职兼薪行为?

日前,教育部会同科技部对部分高校落实《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情况开展了现场督查。督查中发现有的高校存在落实《意
见》不积极主动、对政策理解不深入、推进改革的措施不力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意见》各项任务的落实,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意见》精神的宣贯解读,强
化科技成果转化的运营保障,加大对科研辅助人员的激励,完善兼职兼薪管理制度、科研财务助理制度。

通知要求,一、加强《意见》精神的宣贯解读。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开展宣贯解读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将中央、省市及高校落实《意见》相关精神与要求传达给一线科技人员,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对《意见》精神的认识和理解,营造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的运营保障。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运营保障机制,加强成果转化部门的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

三、加大对科研辅助人员的激励。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科研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健全科研辅助人员激励机制。

四、完善兼职兼薪管理制度、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各高校要根据《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科研人员兼职兼薪行为,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财务报销负担等。

无规矩不成方圆,出台相关政策还是有用的。

9、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的大力宣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范我省燃气行业市场秩序,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与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燃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大力宣贯《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燃气行业的规范管理工作,促进我省燃气行业的良性发展。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十二五”时期我省城镇燃气行业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省政府提出的“气化陕西”战略部署,坚定不移地走市场化改革方向,燃气行业规模大幅度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与经济效益改善明显,城镇燃气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但燃气行业建设管理方面依然存在如区域发展不均衡、液化石油气市场不规范、管理和服务水平不高、城市输配管网不完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等问题。为尽快解决我省燃气行业诸多突出问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贯彻《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为契机,采取多项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燃气行业管理,积极打造我省城镇燃气行业管理“防护网”。
完善组织机构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纽带作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明确,要成立城镇燃气管理机构,尽快落实编制、人员及经费。各级燃气主管部门要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大对燃气市场运营秩序、运营安全的综合整治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优质为用户服务,城镇燃气服务应遵循着安全第一、诚信为本、文明规范、用户至上的原则,力争在服务过程中做到“五个一”与“五不让”,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深化城镇燃气行业优质服务,让政府放心,让市民满意。
加强行业管理 建立健全燃气市场准退许可制度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级燃气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充分运用经营许可证制度,把好准入关。要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燃气经营许可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未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对燃气管理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的“黑气点”、“气贩子”,坚决清除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者进入城镇燃气经营市场。
建立安全监管体系 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各主管部门被要求尽快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并组织编制城镇燃气应急保障预案,定期组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实战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全面提升燃气企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燃气行业安全运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当地的城镇燃气设施进行重新划定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督导企业落实燃气安全管理体系,完善燃气管网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建立燃气管线安全评估制度。同时加大安全使用的宣传力度,结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宣贯,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严格监控工程施工质量全面培训上岗人员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燃气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图审查两项工作,我省要求,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报送具有燃气行业审查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不能使用。依法要求燃气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的燃气管理从业人员,并全面开展燃气行业从业人员上岗证培训工作,各级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燃气行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管理,保证燃气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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